紹興文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紹興文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等,特制定本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全面考查。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考核。
(四)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五)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
(一)紹興文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紹興文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指導和監(jiān)督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學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組、信息技術組、后勤保障組、紀檢組和宣傳組,切實保障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學性和公平性。
(二)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班子成員和學位點(或方向)負責人組成。負責制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組建學院復試小組、思想品德考核小組和督查小組,全面開展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同時對各小組進行相應指導、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1.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原則上由學位點或專業(yè)方向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指導教師代表組成,兼顧各二級學科或學科方向。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具體的復試工作,確定本學科(專業(yè))復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等。每個復試小組均配備一名秘書負責記錄。
2.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組長由黨委(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擔任。
3.學院督查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組長由二級學院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擔任,負責復試、調劑、錄取全過程的紀律檢查與監(jiān)督工作。
4.學院要高度重視復試錄取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工作。參加人員必須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專業(yè)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能自始至終參加復試錄取工作。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復試過程必須全過程錄音、錄像和書面記錄),提高復試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保證復試質量。凡當年本人或有直系親屬參加碩士研究生初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5.學院應在復試開始前制定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經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通過,報學校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公布實施。
三、復試調劑
調劑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滿足考生多元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
(一)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的復試分數線,并符合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調劑時,考生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yè)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yè)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tǒng)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方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4.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5.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6.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二)具體要求
1.學院根據當年計劃招生數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按調劑原則擬定調劑生名單,并及時公布。
2.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校外調劑考生和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除外)。
3.學院擬調劑名單必須經研究生處審核后,才能發(fā)布復試通知。
四、組織實施
(一)基本原則
1.復試考生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yè)進行復試。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工作業(yè)績以及相關技能等的考察,作為錄取工作的重要參考。
3.實行差額復試,一般不低于1:1.2,各專業(yè)根據自身特點確定差額比例。
4.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線。
5.對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批進行復試。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參考《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各門類要求,滿分500分總分降6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5分。滿分300分總分降35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5分。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須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研究生處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抽查。資格審查內容:
1.核查考生的《紹興文理學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轉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作為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必要依據之一。
2.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經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在入學時交驗)。
4.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同時還需交戶籍(戶口)證明、定向就業(yè)意向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需為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fā)的《退出現役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達到國家線的考生,須提供完整的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于錄取結束后返還)。
7.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明確工作單位,需提交定向就業(yè)單位出具的意向書。
8.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必須滿足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9.在讀有研究生學籍的考生在參加復試前,必須聯(lián)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在學信網上注銷研究生學籍,否則不能參加復試。通過學籍審核的依據是:學籍學歷審核下載數據中不再提示為“在校研究生”。
10.擬錄取后一周內考生需提供體檢證明。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忌谖倚Q芯可幘W站(http://yjsc.usx.edu.cn/info/1102/1777.htm)下載《紹興文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格檢查表體檢表》(正反面打?。删徒诙壖椎纫陨厢t(yī)院進行體檢,我校認可復試前一個月內的體檢證明。如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體檢,需提前與招生學院聯(lián)系,延后提交體檢證明。如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按規(guī)定予以退學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1.復試前考生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并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復試組織
1.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試院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采用遠程視頻(釘釘平臺為主)復試的形式。
2.復試前各學位點要提前逐一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了解考生實際情況,確保考生在具備遠程視頻復試條件下再開展復試工作。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要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進行技術兜底保障。積極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突發(fā)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
3.復試前組織二級學院工作人員進行系統(tǒng)平臺操作培訓。各學位點做好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調試、運行、模擬演練等相關工作。采取分批復試方式,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4.視頻復試包括專業(yè)知識、英語水平、綜合能力、政治(會計專碩)和思想品德(詳見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章節(jié)),時間不少于20分鐘。采取遠程復試的,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
5.會計專業(yè)碩士政治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各二級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考前要采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臺”(遠程復試原則上應統(tǒng)一復試平臺)、“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采取遠程復試的,一般應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同時要會同復試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7.相關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上述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需經校研究生處審核。
(四)工作要求
1.根據“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求,學院結合專業(yè)計劃數確定復試名單。
2.初試成績占總成績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30%。
3.復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包括專業(yè)知識、英語水平、綜合能力和政治(會計專碩)。復試中的思想品德考核、體格檢查和同等學力加試內容,不計入復試總分,其成績計為合格與不合格。
4.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
5.必要時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
五、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三)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成員與考生遠程視頻談話,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也可要求現場出示相關材料。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考生錄取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的原則;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招生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3.加強對貧困地區(qū)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
(二)具體要求
1.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開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現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情況,則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有以下情況者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總分100分);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3)體檢不合格;
(4)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
3.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
4.嚴把資格審查關,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和上報。
七、信息公開
對招生計劃、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考生成績、復試和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必須在學?;驅W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八、其它
本細則由學校研究生處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有不一致處,以教育部文件為準。